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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人大:干部任前任中任后监督全程化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3-10-18 10:08:29 作者:佚名

 

近日,嘉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三个调查组,深入各相关单位,对县环保局局长雷向东、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雷知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承苏履职情况开展调查。据悉,在今年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听取和审议他们三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会议审议后,各调查组还将分别整理好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向履职报告对象进行交办。各履职报告对象要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并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这是嘉禾人大加强对任命干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

其实,近年来,为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有效监督,嘉禾人大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干部任前、任中、任命后监督机制,把监督置于干部任免的全过程。

严把任前审查关。坚持“一府两院”提请制度,对不符合提请条件或群众有反映经核实确凿的,建议县委、政府及法院、检察院撤回提请,切实维护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拟任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人属原单位“法人代表”的要求审计部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及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向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力防“带病任命”;坚持考察考试制度,对法院、检察院提请任命有关法律职务的,一律要组织考察和公示,对县委安排的人选,任命前由县委组织部向人大党组通报有关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全部拟任人员均要参加由人大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提请任命;坚持工作汇报材料审核制度,对拟任人员的任职前发言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包括格式、内容和有关提法等等,力求任免工作规范严谨。

防止任中走过场。拟任对象的履职承诺,县电视台全程直播,全面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人员审议时,要求他们回避,如果需要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表决前要求作出具体回答,毫不含糊。表决通过后,由县人大领导当场颁发任命证书,并对他们如何立足岗位履好职提出明确的要求和作法。

加强干部任后监督。一是依法行使人大监督职权,通过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干部履职情况报告等方式,加强对被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促进他们尽职尽责、一心为民。二是通过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及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活动,深入了解各级各部门工作运行情况,这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干部履行职责的检验。三是通过递交年度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建立个人履职档案,全面掌握和了解他们的履职情况。(王文星  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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