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要闻 | 决议决定 | 监督视窗 | 审议意见 | 人事任免 | 乡镇人大及代表工作 | 理论研究 | 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度 | 资料库
     
     
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人财政预算的议案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2015-12-4 12:12:14 作者:佚名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嘉禾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嘉禾县文化演艺中心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9688万元,该项目计划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支行贷款9600万元进行建设,贷款期限三年以上。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因本项目为政府公益性项目,决定拟将该项目贷款资金的还本付息金额列入县财政预算。

请予审议。

 

 

                                        2014年7月10

相关文章: 关于批准嘉禾县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预算的
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嘉禾县文化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贷款还本
关于批准嘉禾县舂陵河综合整治(湘江源头钟水至田心段)项目政府
 
返回】 【顶部】 【关闭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 2008-2012 嘉禾县人民代表大会 版权所有


网站浏览:   湘ICP备07001200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最佳视觉效果)